《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政策解讀
國務院日前印發《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對未來五年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政策措施和組織實施等作出部署。
《行動計劃》出臺背景

《行動計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因勢利導、順勢而為,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穩步提高城鎮化質量和水平,充分釋放新型城鎮化蘊藏的巨大內需潛力,持續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勁動力和堅實支撐。
《行動計劃》主要內容
《行動計劃》明確,要堅持以人為本、遵循規律、分類施策、集約高效的工作原則。經過5年的努力,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升至接近70%,更好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行動計劃》提出4項重大行動、19項重點任務及有關政策措施。一是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提出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權利、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體系、擴大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障覆蓋面6項任務,以及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激勵政策、健全進城落戶農民農村權益維護政策。二是實施潛力地區城鎮化水平提升行動,提出培育特色優勢產業集群、促進產業園區提級擴能、強化產業發展人才支撐、增強城鎮綜合承載能力4項任務,以及健全產業跨區域新布局激勵機制、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強資金多元投入保障等政策措施。三是實施現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動,提出提升城際通勤效率、強化產業分工協作、加快市場一體化建設、推進公共服務共建共享4項任務和支持都市圈建設的政策措施。四是實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韌性提升行動,提出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設、加強城市洪澇治理、實施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推進綠色智慧城市建設5項任務和支持城市更新的政策措施。
組織實施方面,《行動計劃》強調,要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完善實施推進機制,按照中央指導、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總體要求,加強多部門協同,統籌推進任務落實。
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重要途徑,是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有力支撐,是擴大內需和促進產業升級的重要抓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發展進程總體經歷了三個時期。1978年-1995年是起步發展期,城鎮化率年均提高0.7個百分點;1996年-2020年是快速發展期,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4個百分點;“十四五”以來進入快速發展的后期,城鎮化率增速有所放緩,近三年年均提高0.76個百分點。截止2023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6.16%,但是據中小城市研究院表示,全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只有48.3%,存在約17個百分點的差額,按比例推算約有2.5億人,由此可見城鎮化率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行動計劃》中提出的多項重大任務和改革方向,完全契合人們對于幸福生活的根本利益訴求。尤其是在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方面,《行動計劃》提出,要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推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全面落實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取消落戶限制要求,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城市落戶條件。完善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鼓勵取消年度落戶名額限制。各城市要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落戶辦法,促進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并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完善全國公開統一的戶籍管理政務服務平臺,提高戶籍登記、遷移便利度。由此可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也是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的關鍵所在,《行動計劃》的提出將加快實現我國城鎮化從土地的城鎮化到人的城鎮化轉變。
清研觀點
總體來看,《行動計劃》的提出為穩步提高城鎮化質量和水平,充分釋放新型城鎮化蘊藏的巨大內需潛力,持續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撐。
資料整理 | 清研集團公共服務研究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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